8月7日,重庆、云南、四川三地共15家法院的参会人员齐聚丽江,共同发布《“法润山水·典亮中国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丽江倡议》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本次跨区域生态司法联动活动,搭建滇川渝环资审判协同治理平台。
活动现场(市五中院供图)
本次活动由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,重庆、成都、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同步参会,另有15家政法、环保、科研及保护区管理单位列席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袁学红到场致辞,丽江中院院长董琦现场宣读丽江倡议全文。
云南高院副院长袁学红致辞(市五中院供图)
据了解,本次活动紧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落地施行要求,立足滇川渝跨流域、跨地域生态保护实际需求。发布的丽江倡议划定六大工作方向,涵盖学法明责、严护山河、跨域共治、修复生态、民生保障、普法传播,明确三地法院统一环境案件裁判尺度,完善跨区域案件协同办理机制,同步推进生态修复与多元共治,将法典条文转化为区域生态治理实操举措。
丽江中院院长董琦宣读丽江倡议(市五中院供图)
活动现场,与会单位围绕流域保护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障、生态修复创新、环资案件审理交流实践案例,就跨域办案流程、修复机制衔接、联合普法等事项开展磋商。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、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,在会上介绍该院贯彻生态环境法典、开展生态司法保护的相关工作经验。
研讨结束后,参会人员开展实地调研。一行人先后走访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,查看涉生态案件审判运行情况;前往束河古镇三眼井、九鼎龙潭,调研传统水系与生态协同保护现状;实地走访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、丽江市博物院,了解绿色产业发展与生态文化传承司法保障路径。
参会代表实地调研现场(市五中院供图)
现场工作人员介绍,丽江作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,是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关键节点,跨区域司法协作能够破解流域治理、跨区域污染处置的管辖壁垒。
据悉,此次倡议发布是三地法院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协同实践。下一步,滇川渝各地法院将持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,把法典相关规范融入审判、修复、普法全流程,形成可复制的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模式。